2015年潜江市招聘15名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公告
2015-11-02 08:56: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5年潜江市招聘15名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农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5]18号)、《关于印发<潜江市国有农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办发[2005]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场(管理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15名,详见《潜江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长期扎根农场(管理区)工作;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潜江人事考试网(www.qjrsks.com)进行。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5年潜江市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简章》和《2015年潜江市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四)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应于2015年11月9日9:00至11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报名费为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人员应于2015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0日16: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2015年11月21日上午0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资料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四)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五)调剂

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招聘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分为考生申请调剂岗位和招聘机关审查两个阶段进行。已在所报考岗位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调剂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调剂人员中确定面试对象。参加调剂人员必须符合拟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

调剂后,对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仍然达不到1:3的,招聘机关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在潜江人事考试网公示面试人员名单。一旦公示,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

面试人员请按面试公告,登陆潜江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

七、计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考试总成绩后,出现考试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对只有一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对象,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九、考核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道德品质、素质能力等情况。

(二)在对体检合格人员考核时,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毕业证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因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对象主动放弃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十一、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属各农场(管理区)编制内工作人员,其工资保险等各项待遇按照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执行。

十二、联系电话

(一)招聘咨询电话:0728-6293741(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28-6235833(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附件:

       1、潜江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5年潜江市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

潜江市农管局

潜江市人社局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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