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政府批准,房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聘人数:10人。
招聘岗位:房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分乡镇报考。
资格条件: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后,可在2016年1月11日9:00至1月12日17:00期间持毕业证、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片2张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初审、交费。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月13日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经报定,不得改报(未达开考比例1:3的岗位除外)。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并适时在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资格初审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该局联系人程明,联系电话:3223536。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同时交纳报名费100元/人。
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在笔试开考前,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笔试、面试证明,请考生妥善保管)。联系电话:0719-3223536。
四、笔试
1、笔试内容:70%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1月20日,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不含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考生应于1月18日17:00前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交房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逾期不予受理。
4、笔试结束后在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急需的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2016年1月27日9:00至17:00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2016年2月2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急需的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结构性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房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今日房县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本公告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0719-32235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