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襄阳市委法治襄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至1月1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地点:襄阳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华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市委法治襄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市委法治襄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市委法治襄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遴选4名市委法治襄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市委法治襄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
二、报名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设置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选调生必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当年招录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或汉语言文学类,具有较强的法律素养、理论政策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至1月1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襄阳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联系人:邓少宏、吴娉婷;联系电话:3575523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市委法治襄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表样见附件);
②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人员为县(市、区)选调生的,报名推荐表需当地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
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电子版照片(jpg格式);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襄阳市委政法委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期间,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若遴选职位计划与笔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则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职位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确定。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由遴选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对象人选按照职位遴选人数与考察对象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的加权成绩依次确定。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职位遴选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考察占30%计算的加权成绩依次确定。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重新确定体检递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
分别在襄阳党建网和拟遴选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拟遴选人选。
(八)试用与调动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