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3-02 16:46: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以下简称鄂北局)是鄂北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法人单位,为省水利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两年前期,三年通水,五年建成”的总目标,加快完成中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以下简称鄂北局)是鄂北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法人单位,为省水利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两年前期,三年通水,五年建成”的总目标,加快完成中央和湖北省对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建设要求和投资额度,根据鄂北局人员编制配备标准和实际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岗位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1.出生年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3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专业具有副高级职称放宽至40周岁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19日。

(二)关于学历:学历专业以《湖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凡招聘的2016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毕业证才能聘用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须提供的面试资格审查资料:

1.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于2016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有效证明;

3.报考岗位中要求的各类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有职称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经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评审盖章职称证书或职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企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经保险局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招聘<招录、调动>文件)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专业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

报名网址:www.hbrsks.gov.cn

咨询电话:027-87221141  87221741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7日8:00—3月4日17:00之前登录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相片,查询初审结果;2016年2月27日8:00—3月5日17:00,鄂北局网上资格审核;2016年2月27日8:00—3月5日24: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1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即关网停止报名。初审时间截止,报考人员资格还未进行审核的,视为审核通过。缴费时间内,报考人员未及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2016年3月10日8:00—3月1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网站查询或与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325449)。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三)报名缴费

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规定(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试卷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报考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笔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命制,签订保密协议,入围封闭命题。

2.同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的,经确认报省人社厅备案后,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予以取消,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数按比例予以核减。考生没有准考证或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3.本次公告同时公布《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大纲》(附件2),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生可于2016年3月底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凡涉及考试违纪违规的情形,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实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命制,签订保密协议,入围封闭命题。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完成后,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且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面试人选;凡面试弃权的考生经确认后,按同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2的,报经省人社厅备案后,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予以取消,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数按比例予以核减。同岗位面试人数为1:2的,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专业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在考察时补充提供,若在考察时仍无法提供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复审递补要求: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鄂北局,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经确认并报省水利厅备案后,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通过后,湖北人事考试网、湖北水利人事网和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网站上同步公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没有准考证或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

六、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分值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

七、考察

   考察对象依据报考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核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个人品德及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从报考同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八、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的七日内,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九、公示及报备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鄂北局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报省水利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事考试网、湖北水利人事网和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网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水利厅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等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鄂北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附件1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
(筹)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推进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有关要求,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考试大纲。


第二条  本考试大纲是湖北省水利厅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内容,紧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性质以及人岗相适的基本素质要求,强调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保障整体素质的原则,命制试题体现科学性、普适性和实用性,侧重能力素质导向,重点测验报考者的综合能力、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二章  考试方式及基本范围
第四条 笔试测试方式与基本范围  


(一)笔试测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限为150分钟。

(二)笔试试卷题型分客观题型与主观题型,客观性试题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主观题题型为:辨析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应用公文写作、材料作文(或策论文)等。

(三)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报考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笔试基本范围为:

1.基本政治理论: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2.基本经济知识: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3.基本法律知识:法律基础理论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4.基本管理知识:管理基础理论和公共事业管理基本知识。

5.基本社会知识:社会学基础理论,社会问题、社会关系、社会管理等。

6.基本科学知识:基本科技常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本知识等。

7.基本文教卫知识:从事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工作必备的专业基本常识。

8.基本公文写作知识:一般公文的格式、规范及写作。

9.基本国情省情知识:我国历史、地理、人文的基本常识,湖北省情概况、水利工程概况、国家“十三五”发展战略以及水利“十二五”规划等。

10.职业道德修养: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修养常识。

11.水利相关基础知识:水利法律法规,水利改革发展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基本知识等。

第五条 面试测试方式与基本范围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二)面试考题共3道,其中公共题1道,专业题2道。

(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基本范围为:水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和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等。

第六条  总成绩计算规则: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分值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考试大纲由湖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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