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6襄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前截止。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hb.hzgwyw.com/)将及时更新湖北政法干警、湖北公务员、湖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488086411】,咨询电话:027-8744880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襄阳市妇幼保健院面向高校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工作人员4名。岗位条件详情见《2016年度襄阳市妇幼保健院赴高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16年应届毕业生。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5、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6、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7、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医学生网 www.yxszp.com 整理发布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
三、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岗(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专业名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市妇幼 | 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面试 | 考核 | |||||
专业技术 | 儿科 | 2 | √ | 临床医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 √ | √ | |
专业技术 | 妇产科 | 2 | √ | 临床医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 √ | √ |
四、报名及招聘时间、地点
(一)报名及招聘时间
我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报名及招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时开始,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招聘全部工作在2016年4月25日前截止。
(二)报名及招聘地点
应聘人员可在现场向参加招聘会的襄阳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递交个人简历和推荐表,也可以发送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电子版到襄阳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处指定邮箱报名。报名时由医院工作人员负责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进行。
招聘工作由襄阳市妇幼保健院在各大高校不定期举行。
(三)报名办法
1、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材料。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4、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考试对象。
5、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6、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医学生 www.yxszp.com
四、考试办法 医学生 www.yxszp.com
1、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最少由3人以上面试考官组成(其中一线专家不少于2名)。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测试专业知识)。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成绩查询
襄阳市妇幼保健院及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xysfybjy.org.cn/
五、考核、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核、体检 医学生网 www.yxszp.com 整理发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市卫生和计生委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医学生网,www.yxszp.com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报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以我单位的名义在我单位网站、卫计委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f12333.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医学生 www.yxszp.com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院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3069911,监督电话:0710-3513117。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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