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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昌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32名)
1、白洋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6名;
2、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1名;
3、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1名;
4、管委会办公室:1名;
5、组织部:2名;
6、财政局:2名;
7、经济发展局:2名;
8、建设管理办公室:1名;
9、规划局:3名;
10、创新创业服务中心:1名;
11、东苑街办:2名;
12、南苑街办:2名;
13、劳动就业管理处:1名;
14、社会管理执法大队:3名;
15、白洋国土分局:1名;
16、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名;
17、安全管理执法大队: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身体健康。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不满2年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6年4月15日起在高新区门户网、市内新闻媒体、市人社局、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宣传栏等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业绩的相关资料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并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所有资料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过时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22日、25日共3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为宜昌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6号劳动就业窗口(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7日下午15:00-17:30(地点同前)。
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类别的1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5的比例,按报考类别实行统一报名、考试、排名(报考类别详见宜昌高新区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低于规定比例或无人报名的岗位,由招聘办公室提出调剂意见,经征求本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经调剂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能力评定、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评定占2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及面试试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命制。
1、笔试:笔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得分按4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未达到1:3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8日(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能力评定:专业能力评定结合报考者专业阅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及相关专业要求的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判。由专家组按要求制定评分细则,满分为100分,得分按2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专业能力评定两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折算综合成绩相同的,两项百分制总成绩多者排前;两项百分制总成绩相同的,专业能力评定分多者排前。
专业能力及成果综合评定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日。
3、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得分按4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本岗位达到面试开考条件,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该岗位最终入围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同场次(同一考官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的前三分之一。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办公室将笔试、专业能力评定、面试成绩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按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核人选,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
(五)政审与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拟聘人员经党工委管委会审查同意后,在宜昌高新区门户网站、宜昌高新区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聘用,纳入高新区全员聘用管理,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工资标准参照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新招聘人员(不含园区办、街办人员)须到园区办或街办工作六个月,试用期由所在园区办、街办考核。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信息、通知主要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保存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各环节考试均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717-6623868
联 系 人:肖金海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717--6623682。
附件: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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