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6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93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2:00。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hb.hzgwyw.com/)将及时更新湖北政法干警、湖北公务员、湖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2016武汉事业单位考试:104680819】,咨询电话:027-8744880
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二)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四)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五)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六)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七)在考试的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或减少干扰,并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对受影响的考生给予适当、相应的补救。
(八)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一)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考试机构给予其该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3.不按规定填写本人信息的;
4.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5.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或者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6.在答卷上做特殊标记的;
7.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考试机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1.抄袭、协助抄袭的;
2.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3.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考试机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1.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2.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芙蓉区选调招聘职位的处理。
1.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2.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经鉴定,考生之间同场次答卷的作答内容(文字表述或主要对错点)高度一致的,为雷同答卷,给予其该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的答卷为雷同答卷,并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作弊行为的,按照“抄袭、协助抄袭”行为或者“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行为进行认定处理。
(六)考生有被认定为严重或者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入芙蓉区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选调(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关于手机使用
考试期间,考生携带手机且未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时,利用手机阅读、接收、处理或发送信息等情形应按“手机使用”记录;手机铃音响(振动)等情形,可按“手机未使用”记录。
(八)关于坐错考场
考生坐错考场且未在开考前主动报告的,则考试成绩无效。
原标题:2016年芙蓉区公开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考前须知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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