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阅卷,现阅卷工作已完成,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
有关说明:
1、此次考试分为职业能力测试(总分150)和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50),两科相加满分为300分。按照百分制计分的原则,笔试总分除以3,为笔试总成绩。
2、符合“三支一扶”和网格员加分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
附件:http://www.hzgwyw.com/uploadfile/2017/0701/20170701033115382.xls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