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仙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仙桃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安排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交通辅警岗位:100名
1、交通勤务辅警:82名,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为3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目前已在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且学历在高中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人员均可报名。
2、交通文职辅警:18名,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为30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目前已在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且学历在专科及以上、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人员均可报名。
(二)城区辅警岗位:130名(不含交通辅警岗位)
1、特、巡警勤务辅警:56名,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为30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复员退伍军人和目前已在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学历。
2、城区社区警务辅警:51名,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为30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目前已在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且学历在高中及以上、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人员均可报名。
3、城区文职辅警:23名,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为30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目前已在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且学历在专科及以上、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人员均可报名。
(三)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 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政治品德不良,无社会责任感,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优先条件
有公安工作岗位经历者优先,复员退伍军人优先,勤务辅警岗位有3年以上驾龄人员优先。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报名方式,采用其中之一即可。
1、现场报名:2018年2月1日-2月2日、2月5日-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期间,在仙桃市公安局原出入境接待大厅(公安局左侧大门旁)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2018年2月1日上午8:30-2月14日(腊月二十九)下午5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网上报名人员登陆仙桃市人社网(www.xt12333.com)下载《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发送至1905357962@qq.com 邮箱。考生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报名人员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相关要求:
(1)现场报名考生需提供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有驾照的需提供驾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名。
上交按表样要求填写好的《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同时提供2张与报名登记表一致的照片。
(2)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3)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逾期不予受理。
(4)网上报名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供上面(1)和(2)要求材料供资格复审,如考生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发现有虚假情况或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2、经资格初审后,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将在仙桃市人社网、平安仙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按网上通知到仙桃市公安局原出入境接待大厅(公安局左侧大门旁)办理笔试准考证。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未联系上而耽误考试的,主考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由仙桃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仙桃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竞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有弃权者可按笔试成绩经资格审查后依次替补。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竞争比例的,由仙桃市人社局、公安局共同商议决定,在形成竞争的前提下进行面试。如不能形成竞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仙桃市人社网、平安仙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面试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仙桃市公安局政治部,并报仙桃市人社局备案。
4、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竞争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为1:1的岗位,须达到面试考场平均分数线,达不到面试考场平均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两项折算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仙桃市人社网、平安仙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能测评
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1:1.2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该环节在仙桃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由仙桃市公安局具体实施。如不能达到竞争比例,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长跑三个测评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由仙桃市公安局负责组织。
2、体检工作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文职岗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3、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仙桃市人社局、公安局商议决定,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体能测评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仙桃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前,考生要提交个人自传,考察组结合考生自传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而需要递补的,由仙桃市人社局、公安局商议决定,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体能测评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仙桃市公安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仙桃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被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故出现招聘人数空缺的,不予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必须在公安民警的带领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相关电话:
仙桃市公安局考务受理电话:0728-3332040
仙桃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仙桃市人社局投诉受理电话:0728-3324436。
本公告由仙桃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仙桃市公安局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公告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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