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劳动监察科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工作人员及协管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及协管员共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武汉市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录用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敢于担当,愿意在基层从事劳动监察工作。
2、爱岗敬业,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计算机基础,具备一定电子文档、表格制作和写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抗压能力,能承受劳动监察工作压力。
4、法律专业毕业生,有劳动监察工作经验,复原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薪酬福利
1、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周末双休;其他节假日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
2、薪酬待遇:正式录用后,单位按相关规定确定薪资,缴纳五险一金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五、用工形式
一经录取,按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办法与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报名方式(电话、网上报名二选一)
(一)电话、网上报名二选一
1、电话报名:有意者请电话联系027-65528521咨询余老师(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填写《个人简历模板》(见附件1),并将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证、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379674776@qq.com邮箱(大小不超过5MB),附件命名格式为:“劳动监察科+应聘岗位+姓名”,如:劳动监察科+协管员+张杰,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不然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9日下午17:00,以简历收到的时间为准。
(二)初审
工作人员将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审,并电话或邮件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报名时所提交信息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主要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劳动监察科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注意接听电话通知。
(四)体检
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27-6552852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