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孝昌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国家及省级贫困县县乡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要求;可拿出一定比例岗位面向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或生源)专项公开招聘,所招聘人员服务期不低于5年〉》的精神,此次招聘部分岗位限孝昌辖区户籍的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1、岗位:公开招聘岗位180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孝昌县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情况表》。
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要求及专业条件见《孝昌县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情况表》,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时间点为2018年5月1日。(例如:28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孝昌县辖区内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惩戒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报名地点: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孝昌县花园大道11号)。
2、报名方式及要求
现场报名,报名者如实填报《孝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的,暂时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登记照3张。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每人50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需填写政策优惠申请表经服务单位、县(市区)、市(地)级 “三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加分并盖章后,在笔试前提交,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计划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没有达到1:3报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退缴报名费时需回收缴费票据。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随时发现随时查处,请报考者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地点: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三项目”考生,填写政策加分申请表批准后,笔试成绩加5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综合类三类,笔试卷面分100分,报考教育类岗位的笔试侧重于通用能力测试和教学基础知识测试,报考卫生医技护岗位的笔试侧重基本医学、医疗知识和医技护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笔试侧重于基本素质测试和通用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孝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卫生类和综合类岗位面试侧重于岗位适应能力测试,采取评委当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教育类岗位面试侧重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一般按照岗位比例1:3确定(不足1:3的,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及以上),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在孝昌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拟聘人员
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并在孝昌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末位并列者,如果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出现再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
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参与。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在孝昌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人员放弃不再递补。此次招聘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5年。
八、招聘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由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2-4769935(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2-4764322(县人事考试院)
孝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