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号),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关于在曾都区贫困村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曾人社函[2018]40号)文件要求,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推荐,各地扶贫办、人社中心初审,报劳动就业局审核后, 拟聘用人员如下:
一、曾都区洛阳镇(精准扶贫)
永兴村拟聘用任少生从事道路养护工作;
龚店村拟聘用蔡葵芝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王家桥村拟聘用代红刚从事道路保洁工作;
同兴村拟聘用胡享洪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邱畈村拟聘用李方周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胡家河村拟聘用胡享福、胡享安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张畈村拟聘用鲁尤平从事河道养护工作;
张畈村拟聘用凌宏诗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小岭冲村拟聘用陈问鑫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小岭冲村拟聘用何志国、刘大桥从事河道养护工作;
小岭冲村拟聘用王方从事扶残助残工作;
黄金堂村拟聘用王玲张、以海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九口堰村拟聘用孙宗理、刘大奎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易家湾村拟聘用易志生、王光存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君子山村拟聘用閤翠华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君子山村拟聘用陈翠莲从事后勤服务工作。
二、曾都区万店镇(精准扶贫)
泉水寺村拟聘用谌述国、李大兵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落天坡村拟聘用万安勇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粉铺村拟聘用彭代胜、彭秀琴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横山村拟聘用谌祥伍从事道路养护工作;
新东村拟聘用王宏辉、黄启国从事道路养护工作;
双河村拟聘用马敏、曹万东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先觉庙村拟聘用宫经菊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先觉庙村拟聘用张祥忠从事道路养护工作;
真武山村拟聘用梅宗福从事森林养护工作;
真武山村拟聘用刘红、刘友国从事道路养护工作;
真武山村拟聘用王涛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新中村拟聘用王晨曦、魏海霞、丁章友从事道路养护工作;
新中村拟聘用李德朝从事森林养护工作;
高庙村拟聘用阳勇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红石岗村拟聘用郭自平从事卫生保洁工作;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欢迎社会各界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所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3326257(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与就业援助科)
随州市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