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公安局轨道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公告》规定,招聘笔试、体能测试已结束,现将考试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对参加体检的229人公布名单(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地点
(一)体检分两批进行。第一批2018年12月13日(周四)上午8:00;第二批2018年12月14日(周五)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湖北省新华医院体检中心(菱角湖路11号)。
乘车路线:地铁6号线三眼桥地铁站C出口,公交24路、402路、503路、523路、608路、707路、708路到菱角湖路新华医院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标准及复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二)对需要进行复检的,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进行复检。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和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按时到达湖北省新华医院体检中心。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将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生在体检前8小时不得进食(含牛奶)、饮酒。体检期间,在未做完血样采集和B超前,不得进食。
(四)需以矫正视力检查的考生,请提前配好眼镜。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现场缴付,男性380元/人,女性390元/人,请考生自备现金。
(六)月经期间的考生,进行妇科、尿常规等体检项目检查时,应在体检前向医生申请注明。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本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武汉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