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市公安局招聘轨道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和考察
2018-12-11 16:54:27   来源:武汉市人事考试院   评论:0 点击:

按照《武汉市公安局轨道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公告》规定,招聘笔试、体能测试已结束,现将考试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参加体检人员对参加体检的229人公布名单(名单附后)。二、体检时间、地点(一)体

按照《武汉市公安局轨道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公告》规定,招聘笔试、体能测试已结束,现将考试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对参加体检的229人公布名单(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地点

(一)体检分两批进行。第一批20181213日(周四)上午800;第二批20181214日(周五)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湖北省新华医院体检中心(菱角湖路11号)。

乘车路线:地铁6号线三眼桥地铁站C出口,公交24路、402路、503路、523路、608路、707路、708路到菱角湖路新华医院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标准及复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二)对需要进行复检的,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进行复检。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和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按时到达湖北省新华医院体检中心。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将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生在体检前8小时不得进食(含牛奶)、饮酒。体检期间,在未做完血样采集和B超前,不得进食。

(四)需以矫正视力检查的考生,请提前配好眼镜。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现场缴付,男性380/人,女性390/人,请考生自备现金。

(六)月经期间的考生,进行妇科、尿常规等体检项目检查时,应在体检前向医生申请注明。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本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武汉市公安局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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