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储备一批高学历专业人才,根据《仙桃市关于加强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2019年我市将引进研究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三)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或硕士学历学位,且本科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五)市直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仙桃职业学院、市卫健委直属医院引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8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服从工作安排。
二、政策及待遇
(一)编制薪酬。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进事业编制。市直单位引进的由市财政全额保障,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人员工资待遇,其他待遇与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同等对待。教育部门直属学校、仙桃职业学院及市卫健委直属医院引进的研究生人才,按照不低于市直单位薪酬发放标准,可根据绩效自主决定。
(二)生活待遇。五年时间内按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逐年发放安家费(其中博士第1-2年每年发放2万元、第3-4年每年发放1.5万元、第5年发放1万元,硕士第1-2年每年发放1.5万元、第3-4年每年发放0.5万元、第5年发放1万元),经费由市人才专项资金列支。教育部门直属学校、仙桃职业学院及市卫健委直属医院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安家费按照不低于以上标准执行,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
三、管理及使用
(一)按需引进。市直单位、仙桃职业学院及市卫健委直属医院研究生人才引进本着“用人单位有需求,事业编制有空缺”的原则,统一由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引进。教育部门直属学校的研究生人才引进、岗位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二)服务年限。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与市委人才办签订服务期协议书,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经组织安排在仙桃市范围内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仙桃或参加外地遴选考试。擅自离岗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使用考核。市直单位引进的研究生人才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安排在相关单位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教育部门直属学校、仙桃职业学院及市卫健委直属医院引进的研究生人才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
(四)培养使用。优先将引进研究生人才作为单位专业骨干进行培养。市直单位引进的研究生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调整到教育部门直属学校、仙桃职业学院及市卫健委直属医院工作。引进研究生人才纳入用人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培养,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可优先提拔至领导干部岗位。
四、引进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五、具体安排
(一)报名登记、资格审查(2019年2月中旬-2019年4上旬)。组织有意到我市工作的研究生填写《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收集相关资料。报名期间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成专班对报名登记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2019年4月中旬)。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对象进行考试,考试以分组面试形式进行。
(三)考察、体检(2019年4月下旬)。根据分组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等额确定初步人选,并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将通过考察对象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初步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据分组面试分数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2019年5月上旬)。拟聘用对象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分配到岗(2019年7月上旬)。公示期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分配到有关单位工作。
六、有关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9年2月11日-4月4日17:30截止,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中共仙桃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仙桃市沔州大道特一号市“四大家”综合办公楼1427室;联系人:胡智锋,联系电话:0728-3490025,18727355153。)
(三)报名方式: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邮寄资料报名可邮寄所有资料复印件(邮寄资料用顺丰快递和邮政EMS),面试时提供所有资料原件进行审核(面试时如不能提供资料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3张;
2.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及取得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指未毕业对象)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指毕业对象)(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5.已参加工作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
中共仙桃市委组织部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