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恩施市人社局、公安局招聘辅警的实施方案》规定,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递补规则,共有25名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附后),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19年3月26日(周二)上午。
2.体检地点:当日上午7时30分前,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恩施市公安局广场旗杆处集合,统一集中带至体检医院。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执行,主要依据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
(三)复检
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项目不能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按时到达恩施市公安局广场旗杆下集合。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将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生在体检前8小时不得进食(含牛奶)、饮酒。体检期间,在未做完血样采集和B超前,不得进食。
(四)体检费用由招录对象自行负责。
(五)体检结果由市公安局统一领取,体检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通知本人。
三、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体检、政审、培训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局形成的职位空缺,由招录工作组织单位按照上一环节分数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
恩施市人社局
恩施市公安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