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全覆盖,着力构建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通、富有活力的高素质,扎根基层的干部队伍,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同意,决定从老河口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选调老河口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力争选拔综合素质过硬的优秀年轻干部。
二、选调对象及名额
在全市党政机关及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含乡镇办)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中选调,共选调15名。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
4、具备法律、审计、财会等专业知识人员优先。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经组织考核,择优选调。选调公告在老河口网(http://www.laohekou.com.cn)公开发布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4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报名时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个人履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者先在单位党组织报名,单位党组织把关后统一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纪委监委一楼西); 联系电话:8551903,手机号码:13797605760,联系人:韦冬、黄璨。
五、组织考察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组建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上报省纪委批复后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老河口市委组织部 中共老河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