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专业综合II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为使广大考生对本次考试的考查目标、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以及考查内容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华政教育特为广大考生进行深度解读,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能够提高备考效率。
一、本次考试的考查目标
专业综合II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内容,主要考查上述学科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学位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考生应做到: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华政专家解读:
本次考试所注重的不仅是考查考生的知识储备情况,更侧重考查考生对知识的分析判断能力,它不仅要求应试者能够记忆知识,还要能理解这些知识,掌握其主体脉络和基本原理,更重要的是能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来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大纲强调这方面的考查,对考生的能力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正确运用法理学、宪法学和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原理解释和论证观点,明辨法理则是对广大考生的思维逻辑是否严密,论据是否充分,解释是否透彻的一种专门的考查,简言之,华政教育专家认为,这就是考查考生是否具有专业的法律思维和逻辑基础。
结合社会生活背景和现实的法律现象进行分析评判并提出解决办法是法律专业的重要特点,因为法律重在应用,与现实生活的联系非常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