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公安厅、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428号)要求,龚顺卿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及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为荆州市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请来信或拨打监督电话。
来信寄至:荆州市公务员局公务员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科或荆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干部科。
监督电话:0716-8278481;0716-8502126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