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洪山区公益性岗位招聘173人公告 (第一批)
2019-03-12 16:34:08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根据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选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红色引擎工程,为加强街道、社区建设,充实街道、社区工作力量,洪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和民政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全区拟计划选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167人、民政协理员6人。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具有武汉市户籍,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人员:

1、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5年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411日之后毕业)

2、进行了失业登记、困难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8类就业困难人员)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有志于基层工作,热衷于基层服务事业,有爱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身体条件,可正常从事岗位工作;

()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19311-2019324日。

四、相关要求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报名资格。街道在组织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街道初审完毕后,于2019327日汇总上报区人力资源局,由区人力资源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及聘用

1、报考人员于2019410日到报名所在的街道领取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时间:2019413(周六)。考试地点:武汉市石牌岭高级职业中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3、面试考试时间:2019427-28(暂定)。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由街道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4、选聘考试由洪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第三方拟制:

(1)考试科目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人数的比例21入围)

(2)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对象(综合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3)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拟聘对象;

(4)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拟聘用人员综合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如递补人员综合考试成绩都未达到60分以上,该拟聘岗位取消(下同)

5、体检时间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的,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区人力资源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予以递补。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9311

 

附件一: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告须知

附件二:应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名表

附件三:民政协调员报名须知

附件四:应聘民政协调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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