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3名。现将招聘条件及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志愿到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内(即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获得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升本”限报小学岗位),获得学历学位。其中属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体检考核公告发布期间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学岗位,取得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则不能报考高学段的教学岗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注册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视同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1.农村小学(25个):语文14个、数学9个、英语1个、音乐1个;
2.农村初中(18个):政治(思品)1个、语文4个、数学1个、物理4个、化学4个、历史2个、英语2个。
三、说明
公开招聘程序和省新机制招聘程序一致,以省统一公告为准。公开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使用事业编制,纳入曾都区在编教师管理,享受同等待遇。被聘用后,服务农村学校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曾都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