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持续推进“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结合公司岗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补缺和招录“红色物业”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红色物业”大学生10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自考本科学历,学历认证时间截止至2019年1月1日);
3、热心基层服务岗位,安心基层工作,有志于从事基层党建、社区治理、物业管理等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沟通、文字写作能力,团队意识和群众观念强;
5、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和具有学校社团管理经验或一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未满两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
(1)发布公告:2019年3月29日(周五)起在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周五)至4月4日(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武汉市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54号火炬大厦25楼)。
(4)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红底),《“红色物业”大学生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清晰)。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5)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审查时间:2019年4月8日(周一)至4月10日(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命题、阅卷。笔试时间:4月15日(周一)上午9:00-10:30;考试地点:青山区委党校(新沟桥校区)。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公示。
3、面试
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则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报考人数未超过拟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则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面试按百分制评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各考官根据应聘者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青山区委党校(新沟桥校区)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综合成绩额外加1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分数高的排在前列。综合成绩的最低合格线设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将不予录取。按照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数。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5、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报到工作。
五、工资待遇
“红色物业”大学生享受“五险一金”,其岗位总体待遇按2017年制定的青山区“红色物业”选聘大学生薪酬标准执行。一经录用,聘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武汉市青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武汉市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7)86682058
投诉监督电话:(027)50806922(青山城开)
(027)86682017(兴城物业)
武汉市青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武汉市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5日